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17 09:00
兴业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为兴业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南镇蓝园路 1 号,项目性质为房建工程。新建 1 栋 2#住院医技综合楼(含地上 18 层、地下室 1 层)及室外配套的垃圾站、液氧站和建筑连廊部分,总建筑面积 62594.2 平方米,其中住院部分主楼 18 层,医技裙楼 5层,总计容建筑面3 8094.2 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23800 平方米;液氧站 500 平方米;垃圾站200 平方米。床位数为 30 0 张床位。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兴业县人民医院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工程。含房心素土回填、基底清理、砖砌排水沟集水井、砖胎膜砌筑、钢筋制安、水电安装、垂直运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24个月。
3.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6000万元或类似的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6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2日R 线上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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