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
项目名称: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项目(第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个专业,每个15万元,合计90万元。
最高限价:6个专业,每个15万元,合计9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最终确定的22家具备开展第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包括: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北京教育评估院、辽宁教育学院(辽宁省教育事务评价所)、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湖北省教育评估院、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云南省教育评估院)、陕西省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会(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广西教育研究院、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教育学院。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
10.必须报名;
11.响应时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1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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