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部分)(EPC) (项目名称)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 PPP 项目使用预备费的批复》 普发改发【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预备费,即业主单位自筹和国家开发银行贵阳分行贷款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城。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造雨水管道全长916米、污水管全长97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槽土石方开挖工程、雨水、污水管安装工程、路面破除、恢复及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包含土建、安装、绿化、配套设施等及后续服务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6个月。
2.5 项目总投资:551.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决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 07 月 12日 09:00 时至 2025 年 07 月 19 日 09:00时(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下载)……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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