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行数〔20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行数〔202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建设规模:(一)拟建1套数字基础设施;(二)1个城市智能管理平台:含数据接入服务、物联感知服务、视频融合服务;(三)1个智能城市运营管理中心(IOC):含1项城市运行指挥中心、1项城市运行驾驶舱建设;(四)1个智慧城市应用:智慧停车。智慧停车拟新增2000KVA变压器1台、800KVA变压器1台,通过变压器进行电压转换、功率匹配和电气隔离,以确保安全、稳定地为电动汽车、电瓶车充电。新增160KW双枪充电桩3台、120KW双枪充电桩17台、电瓶车智能多路充电桩20台,满足电动汽车及电瓶车的充电需求。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设备招标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R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息化类,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筒型网络高清摄像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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