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苏州新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苏州新校区综合物业服务项目,包括校区二期的前期服务和整体校区(含一期二期)物业服务、特约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前期服务(承接查验服务、精细化开荒保洁服务)、物业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生活配套服务、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安保秩序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务接待服务、楼宇场馆管理、学生公寓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物业信息化管理等)、特约服务(交通出行服务、防灾减灾物料提供、公共卫生间耗材提供、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服务、食堂隔油池清掏、烟道清洗服务、公共区域绿植摆放、会务接待辅材提供、教学用具辅材的管理、学校运维物资费等)。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满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2次;否则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40%(含)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注1.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下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2.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则自身获得的合同款也含在上述比例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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