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六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沿江高等级公路与青龙河交汇处现状污水处理厂南侧;
(2)设计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0亩。项目新建一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的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14.6?。
(3)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相关批复以及招标要求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建设标准等设计边界条件,完成本项目全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工作(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厂区管线、污水处理工艺、自控设计等)、项目概算编制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配合设计文件审查、评审、报批等)等;
(4)设计周期:60日历天,详见招标需求;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4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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