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区璧泉街道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电力建设工程,主要是为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配电房的电力安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0kV千式电力变压器安装及变压系统调试、10kV户内环网柜安装及10kV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低压开关柜安装及电容器分系统调试、双电源照明配电箱安装、电力电缆敷设及相应的交流耐压试验、低压母线敷设、桥架安装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72.40010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两山丽苑定向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内容,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经商你单位按以下原则处理:
1.桥架支架规格为∠40×4角钢,高度为190mm,宽度为150mm,间隔距离为150mm。
2.空调规格为冷暖带除湿功能3P柜机空调;灭火器规格为4kg干粉灭火器。
3.本项目二期配电室内的桥架包含在本次实施范围内,规格、工程量为300×200mm电缆桥架30m;400mm×200mm电缆桥架45m;600mm×200mm电缆桥架30m。
4.本项目涉及的桥架支架无需刷油。
5.本项目桥架安装涉及的墙体开孔为在同一处墙体开6个直径为175mm的孔。
2.5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包括一户一表安装)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5-07-14 16: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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