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7月9日
招标编号:ZB-SG
项目名称: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江南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分布式光伏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江南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项目概况: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江南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分布式光伏项目,江南停车场预估可利用屋面面积约22000平方米,可开发装机容量约3.2MWp,采用35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外环停车场预估可利用屋面面积约16500平方米,可开发装机容量约1.37MWp,采用400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2.3招标范围: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江南停车场、东外环停车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设备及材料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建筑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含第三方)、试运行、培训、验收、质保期及运维服务期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完成并网发电,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江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
Ⅱ标段:东外环停车场分布式光伏。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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