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G******** 项目名称:福州高级中学2025年高中部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元 采购包1(福州高级中学2025年高中部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8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50,********元 投标保证金: 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厨卫用具 食堂设备 1(批) 否 高中部食堂设备 85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供货,并在2025年8月25日学校开学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2)所投货物若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如3C、信息安全)投标人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投标人自身所完成的同类项目(食堂设备)采购业绩,需提供两份有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附相关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页并注明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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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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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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