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队伍内部正规化建设及各科室业务宣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完税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如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票据凭证。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分公司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及要求
(1)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请登录)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日期: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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