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250000.00元
4.最高限价: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一包: 采购一批4%甲维·氟铃脲微浮剂。
第二包:采购一批25%氟环唑悬浮剂。
第三包:采购一批电动喷雾器。
(详情第七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本公告之日起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有效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凭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及“信用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登录)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投标人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请于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除法定节假日)9: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