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青海红十字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红十字医院高压配电线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QHKS-2025-094)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红十字医院高压配电线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QH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 |
最高限价 |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采购要求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7、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具有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高压供配电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包括在建和已完工项目)两项。 9、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谈判文件起止时间 |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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