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如东大队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队营房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61.273058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90日历天必须全部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每推迟一天扣除承包人1000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第16天)则加倍计算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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