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7-001506 二、采购单名称:漳州华安鑫盈晟分布式光伏电站电费欠费纠纷案诉讼 三、采购单位: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8 15:14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7-1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以发证时间为准),报价时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应具有1项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且胜诉的业绩,报价时需提供能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范围、能证明胜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等信息。如合同(含技术协议)中无相关内容的,可在合同后附由采购方(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 信誉要求: (1)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4.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同一人为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的;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6. 其他要求:报价人应提供项目人员配备表,报价方应委派不少于2人的专业律师团队,其中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同时提供律师服务团队所有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律师在服务期间需考核备案称职(提供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扫描页)。 7. 资格条件要求以本章节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视为无效。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询比采购资格或成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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