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长丰新建双凤路加能站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皖发〔2024〕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石油分公司,中石化合肥长丰新建双凤路加能站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双凤路 南侧、颍州路以东。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0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473319.19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1.站房:新建站房1座,站房为二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建筑面积384平方米;2.加油加气区:新建6座加油、加气岛,其中设4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台双枪加液机;3.储油区:新建承重罐区,设30立方米双层柴油罐2座,20立方米双层汽油罐1座(92#),20立方米双层汽油罐1座(95#),20立方米双层汽油罐1座(98#);总罐容为120立方米,折合计算容积90立方米;4.储气区:新建60立方米LNG橇装设备1台底座;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6.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及中石化相关验收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相应资质的施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安全员应取得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7月5日 10 时4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 17 时30 分。
(3)招标文件费用: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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