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2025年合作收单项目已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2025年合作收单项目
2.2 项目编号:SCIT
2.3 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重庆分行关于2025年合作收单项目,主要包括商户推荐、商户入网、商户信息推送等。
2.4采购估算金额:采购估算金额1000万元。
2.5 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企业成立1年以上,近3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若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业绩:投标人须具备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至今与六大国有及12家股份制银行就本项目案例,至少1例。(提供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与评分标准中的银行经验不重复计算。
(3)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提供兴业银行账户信息或承诺中标后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3.2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其他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9日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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