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本部及三县支行2025-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0.32万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本部及三县支行2025-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280.32万元;
4、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为了保证保安服务不中断,持续维护市分行本部及三县支行办公场所以及营业场所安全运营,不断提升全行安防水平。拟于近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4家供应商(宿州市分行、灵璧县支行、砀山县支行、萧县支行各1家)提供安全保卫服务,本项目采用多投不兼中,服务费预算不超过280.32万元,据实结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1:采购内容为宿州市分行(市区)提供保安服务,预算115.2万元(保安服务不少于人员20人)。
标包2:采购内容为灵璧县支行提供保安服务,预算55.68万元(保安服务不少于人员8人)。
标包3:采购内容为砀山县支行提供保安服务,预算57.6万元(保安服务不少于人员10人)。
标包4:采购内容为萧县支行提供保安服务,预算51.84万元(保安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参加响应的首次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响应文件无效。
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保安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外包、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报名时间: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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