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疏港大道(七支至黄码大桥段)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清政务办复〔2024〕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以清交建许字〔202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33km,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利用老路改造。总用地约51.亩(含老路面积,不涉及基本农田)。设计速度采用50km/h,集镇段限速40km/h,机动车道≥5.0m。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既HA-SGDD-JL标段。
2.3招标范围与内容即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洞、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3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10个月(与工程实际开工至交工验收同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5本标段对应施工标段的建安费约人民币6200万元。
2.6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监理费不小于人民币6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 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
(2)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监理费不小于人民币6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3)无其他在岗项目。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7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本月或者上个月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8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 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8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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