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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北厂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地区:信阳市 日期:2025-07-04 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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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潢川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北厂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北厂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411526-04-01-98977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黄国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潢川经济开发区财政配套资金和专项债券+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潢川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北厂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HNCR-2025-EPC;
2.3建设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2.4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标准化厂房,钢结构厂房,配套办公用房,垃圾收集站,公共卫生间,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含生态停车场)、管线等基础设施。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标;
三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7计划工期:一标段:73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9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的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技术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规程》DBJ41/T199-2018。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1.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施工单位提供);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单位提供);须为投标企业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1.5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件及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3.2.4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或经济系列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3.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 7 月 4 日至2025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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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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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潢川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北厂区部分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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