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荣县经开区资源转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荣发改审批〔2024〕1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经开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约25亩。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2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装卸车停车位、小客车停车位、园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1)勘察:初勘、详勘、补勘、土石比报告、工程测量;(2)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配合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预算专家评审;(3)报审和后续相关服务。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勘察和设计周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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