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衢州市清泉物资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岗位 |
采购内容与要求 |
服务费含税两年合计(万元) |
两年管理费(最高 按8%计算)万元 |
两年预算总价(万元) |
1 |
物资管理岗 |
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81.5342 |
6.5227 |
88.0569 |
注:1.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根据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2.供应商报价采用管理费费率的形式报价。服务费用为暂定预算价,具体将按实际发生服务人员费用进行结算,供应商报价时服务费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3.管理费费率最高限价为8%,人数为暂定人数。结算时管理费为实际服务人员费用×管理费费率。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以内进行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供应商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服务佣金、辅助工作、管理费、税金以及与该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因增加工作量需增加外包人员的,增加的费用按相应单价及费率结算。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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