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境内。
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上下库连接路工程施工项目部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境内。施工范围包含上下水库连接路(全长8.314km,设计标准为水电二级道路,路面/路基宽 7.0m/8.0m ,采用碾压混凝土路面,为永久新建公路);地面开关站、排风出口平台的场地平整、边坡支护及截排水;沿路各堆存场挡排工程;安全监测工程。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内容
1、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Ⅱ级 |
吨 |
5237 |
备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款、税费、运费、装卸费(含粉煤灰卸车费用)、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及其他运抵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报价方式采用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未提供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以该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无需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仅提供报价表即可。
2、质量要求:粉煤灰满足国家标准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二级粉煤灰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关键指标:烧失量≤8%;细度(45μm筛余)≤30%;需水量比≤105%;含水量≤1.0%;三氧化硫含量≤3.0%;游离氧化钙≤1.0%;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总质量≥70%;密度≤2.6g/cm3;强度活性指数(28天抗压强度比)≥70%。过程中出现新的标准和规范时,按最新标准、版本执行。
均匀性:颜色均匀,无明显结块或杂质(如煤粒、铁屑)。
出厂检验:每批次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标明生产日期、批号、等级、检验结果等。 采用密封罐车运输,随车附带质量证明文件。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山西华电蒲县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上下库连接路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五、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计划分批次供货至工程结束。
六、付款方式
1、材料价款的结算:本合同价款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6日卖方凭双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作为结算量,办理结算付款流程。买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到结算对账价款总额97%;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全额质保金。质量保证期从每批次货物供货结束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因办理结算及提供发票不及时造成当月未挂账则推迟到次月挂账,付款时间顺延。
2、发票开具执行一票制结算(含运输费、13%税率增值税税费)。
3、买方支付货款给卖方时,卖方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收款收据等相关资料。货、票、资金必须一致,即货物发票、付款单位、收款单位、资金和货物的流向相一致。
4、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应给予买方15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七、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 10: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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