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东莞怡丰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东莞怡丰支行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TGDGSYH025010),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东莞怡丰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家中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东莞怡丰支行装修工程建设。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东莞怡丰支行装修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部分、装修部分、安装部分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2.3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7708.6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658.52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非竞争性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
2.4项目实施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怡丰都市广场怡嘉阁B36-37。
2.5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招标方供应材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质保期承诺期满。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6项目工期: 60日历天。(从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1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提供管理班子人员在投标人为其缴纳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何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注:①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是同一个人。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设置。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人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人查询工商行禁入名单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也不得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3.9、已购买了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
①投标文件或应答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提供承诺函)
②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③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④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3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30分。时间::9:30-12:0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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