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一、招标条件
……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委托,就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2.……
3.项目名称:临沂分公司卷烟物流集散中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FLY
5.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止,期限1年。
6.实施地点: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7.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本项目采购总金额控制: 9.57万元(含税)(大写:玖万伍仟柒佰元整),根据中标人实际提供服务数量据实结算。
9.1)、本次招标采用单项拦标价,单个人工服务服务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人工费、材料费、工伤保险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即采购人按合同支付合同价款外,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详情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个) |
单价最高限价 (元) |
1 |
设备维保人工费 |
元/个 |
1 |
260.00 |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设备维保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总额不超过 9.57万元。
4)、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格。
范围:
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 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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