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桥工段钢轨探伤仪采购采购人为上局-南京桥工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轨探伤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允许有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有效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1.2 许可认证:供应商须提供依据TB/T 2340-2012《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出具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审查证书。
3.1.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整机产品近3年(2022至今)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JJG 746《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规程》检测的检测报告。(提供全页、合格检测报告)。
3.1.4财务能力:供应商须出具近两年(2023-2024)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往前顺延一年)。
3.1.5 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所报价产品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国铁集团下属单位的供货业绩,提供报价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报价单位的销售合同,提供最终用户(站段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
3.1.6 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共三张截图,缺一不可)
3.1.7其他要求:
(1)必须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谈判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被国铁集团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24年度以来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3)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国产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日 09:00至2025年7月8日 09: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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