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二次招标)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以延农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二次招标)延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续建项目(二次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平区南山镇、王台镇、夏道镇、西芹镇、巨口乡、赤门乡;
2.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3397470元,不可竞争金额C=146303元;
2.3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339747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46303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146303元);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 7 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09时至2025年7月23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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