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公路工程Ⅶ标段施工(二次)已由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1﹞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关于S103线、S310线同心县绕城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吴交审发﹝2020﹞30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心县
2.2 建设规模: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公路工程(K198+100-K202+500)Ⅶ标段全长4.4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0.0米,路面宽度8.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64厘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
2.3 计划工期:9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有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年07月0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公路工程Ⅶ标段施工(二次)已由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1﹞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关于S103线、S310线同心县绕城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吴交审发﹝2020﹞30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县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心县
2.2 建设规模:省道103线新庄集至同心段公路工程(K198+100-K202+500)Ⅶ标段全长4.4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0.0米,路面宽度8.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64厘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
2.3 计划工期:9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有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年07月0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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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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