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信阳学院银校合作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信阳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校园缴费管理平台系统一套及财务银校互联系统一套。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校园缴费管理平台系统及财务银校互联系统指定地点送货、安装、测试、调试、人员培训、日常维修和维护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内容。
(五)交货地点:信阳学院。
(六)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供应商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功能投产上线,确保信阳学院所有系统正常使用,交行支付数据正常交互。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八)质保期:软件免费服务期限五年。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十)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4年12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提供: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的查询信息为准。
(4)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步骤:中国裁判文书网主页面点击→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当事人分别输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点击检索查询。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出资人)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网络查询事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8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8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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