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025年-2026年保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025年-2026年保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保险)采购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2025年-2026年保险(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保险的承保、出单、收取/划拨保费、风险管控及防灾防损、保险培训和理赔等。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实际需投保的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财产一切险及营业中断保险自保险保单载明生效之日起满一年,且本项目合同遗留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毕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或企业财产保险);
(3)若投标供应商无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其总公司(或总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公司。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或总机构)授权,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由其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必须为该投标分支机构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不能作为该投标分支机构的文件予以确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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