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2025〕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阳县泾干街道兴隆大街南段;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北起南环路,南至泾河大道。新建d2000-d2600毫米混凝土雨水管网1654m,d400毫米混凝土污水管网846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49644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999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8fjeesbyg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2.7 其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标段名称:泾阳县县城兴隆大街南段排水管网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07-01 18:00起至2025-07-08 18: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