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庆市宜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秀发改许可(2025)385号;
1.4 招标人: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安庆启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0G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0GC25A02G080 ;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宜秀区 ;
2.6 建设规模:大寨河沿线水体治理及环境整治(光彩片区)项目EPC,主要对雨污合流的光彩四期、同庆小区等内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管径DN300~600,长度847米检查井 35座,立管改造4107米等。同时对大寨沟沿线两侧绿化等进行修复整治,长度共1.2km,新建围栏745m,新建绿826m等。
2.7 合同估算价: 901.54万元(含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93 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1) 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专题方案(勘探、物探、洪评、环评、水保、能评、安评、地震、地质灾害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编制费用)、施工图审查、设计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施工阶段设计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建设,包括:外水外电、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联合试运转,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 财务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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