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市集中办公区能源审计(能耗基准核定)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7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集中办公区能源审计(能耗基准核定)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市集中办公区能源审计(能耗基准核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
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
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
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
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
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45号,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响应
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1 00:00到2025-07-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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