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Q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2.2万元
(五)最高限价:2.2万元
(六)采购需求: 淮安市淮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7-12月出具审计报告
(八)付款方式:出具审计报告且得到采购人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8:00-11:30、下午2:00~5:00)报名;
(一)项目编号:HAQ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2.2万元
(五)最高限价:2.2万元
(六)采购需求: 淮安市淮安区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7-12月出具审计报告
(八)付款方式:出具审计报告且得到采购人认可后一次性付清;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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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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