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台州市国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TZGHFWGKZB20250722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台州市国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专用资质、服务期、服务地点、概算金额等,详见本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2《分项费用表/服务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惩戒记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如下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页全屏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1.6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各专业资质、业绩等要求详见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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