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GZ),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4)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7月0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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