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猪肉、大米、食用油、蛋、卷粉、米线、面条、蔬菜、熟食、冻货、调料、腌制品、面点、牛奶、水果、水产品、食堂日用品、禽类、牛肉和羊肉等。具体分为三个包进行分别采购配送:
标包 |
采购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一包 |
猪肉、大米、食用油、蛋、卷粉、米线、面条 |
26.00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二包 |
熟食、冻货、调料、腌制品、面点、牛奶、水果、水产品、食堂日用品、禽类、牛肉和羊肉等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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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蔬菜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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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94.00 |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竞标,且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中取一个或多个标包。响应文件须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竞标。供应商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竞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配送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8号(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3楼机关食堂)。
供货配送要求:接到各食堂发出供货申请(订单通知)后次日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检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8日,每天8:30至14:30,下午11: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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