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电厂2025年度安全宣传物资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阜宁电厂2025年度安全宣传物资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阜宁电厂2025年度安全宣传物资采购
项目概况:中海油阜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经济开发区中粮大道89(A),拥有 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供热管网,主营发电、供热。现场采购一批安全宣传类物资包括安全宣传展板、安全活动手册等,用于安全文化展示和宣传。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阜宁电厂2025年度安全宣传物资采购 标段
发标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按需下订单。应答人在接到订单后3天内完成当次订单供货至现场,在2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 业绩要求:(1)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有至少1个包含标识标牌的供货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8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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