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CFS业务后场作业线外包
2.项目范围: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CFS业务后场作业线外包(不含水平运输)。内容主要1.码头作业:船舱-网络-码头-集装箱内作业;2.进出库:船-库/库-车;3.场地散粮、切片等拆装箱业务。工作区域主要在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辖区范围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满两个自然年度,合同服务期每满1年前一个月实施业务承揽商阶段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期合同签署的依据。
4.项目实施地点: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采购预算(元):两年总预算3260000元(含税)
6.采购限价(元):本项目各分项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吨包/成组作业单价:3.96元/吨;小包作业单价:11.89元/吨。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提供1个类似港口场内装卸业务承揽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以及能证明承揽业务范围的证明材料,承揽时间不得低于1年,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4)主要人员要求:1.配员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叉车司机保有量不低于6人且均须持有N1证;装卸工保有量不低于9人,(至少4人持有Q1证),需提供盖章承诺书;2.承揽方必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保险,总保额不低150万元/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优先接受或使用发标人推荐的符合要求的叉车司机及装卸工,其中,叉车司机6人,装卸工9人,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5)其他要求:设备配备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设备,须承诺固定在港区内保有(自有或租赁)电动叉车作业设备不低于3台,配备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车牌、保险必须齐全,提供盖章承诺书、车辆行驶证和保险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对应租赁协议。(上述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发包方港口绿色环保工作,承诺在服务期内,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新购置生产流动车辆须采用纯电动车辆,提供盖章承诺书。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6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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