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望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4-340827-04-02-203291;
1.4 招标人: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EPC)。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热网管道二期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pGC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
2.5 建设地点:望江经济开发区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目标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340.2766万元(其中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436万元,暂列金额91.015万元,设计费:32.7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①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所有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需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②项目施工,包括: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等图纸内所有内容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试验、相关无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取证、系统调试、试运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或②或③)和④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压力生产(设计)许可证(同时具备GB2类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①和②都需满足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专业)执业资格。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建设大类,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5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 财务要求:无 。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方作为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其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06 月 30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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