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渭滨区石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已由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渭发改发【2024】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防护对象为村庄、厂房的河段治理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防护对象为农田的河段治理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建设内容为“渭滨区石坝河山洪沟治理项目”中已实施段外的剩余部分,共计3段,总建设长度为462.51m,工程措施为新建护岸工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障两岸村庄及农田防洪安全。投资额约20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渭滨区石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渭滨区石坝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自项目招标工作开始至项目实施完成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6.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陕水建函(2016)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记录使用和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宝水函30号)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①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提供近一年由投标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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