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仅限于推送餐饮类订餐、到店就餐服务项目。
2.能够配合建行集团相关科技部门实现服务商订餐平台与我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应用系统对接,把“智慧食堂”作为进入订餐平台唯一入口,并可同享餐饮平台候选服务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客户端优惠活动;
3. 将我公司员工“工作餐食补助账户”按照指定额度导入订餐平台,配合实施财务(费用)管控,便于开支合规;
4.我公司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所点餐食由服务商负责供餐及配送,餐品种类和配送范围能够覆盖国内主要城市地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5.提供餐饮服务方式包括外卖和到店2种方式。(1) 外卖:我公司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商户和餐品信息并在线提交订单,然后委托服务商代为向订餐平台入驻餐饮商户下单并将外卖餐品送至指定地点。(2) 到店堂食:我公司员工通过订餐平台查看可到店消费的餐饮商户信息,线下抵达并堂食用餐,餐毕使用智慧食堂进入平台向服务方发起支付通知,服务方收到支付通知后与餐饮商户完成结算。
6. 我公司负责统一厘定员工每月可使用订餐平台就餐额度,服务商负责在平台中体现当期员工可使用额度。服务商定期向我公司提供当期员工实际消费账单(包括餐费和随单服务费)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公司依照账单和发票金额支付。
7. 建议入选餐饮平台服务商组建针对本项目的专职服务团队(专属客户服务经理1名,专属商务及技术维保经理1-2名;提供24小时企业专属客服电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相对固定,便于及时跟进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以及矛盾纠纷、款项对帐及结算支付等)。
二、服务质量要求
1. 餐饮卫生安全要求:服务商所提供的餐饮商家需符合国家餐饮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商家所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规定要求。
2.平台入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经过餐饮平台候选服务商严格筛选,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载明有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企业餐饮服务质量可靠,卫生安全,无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安全、违法等不良行为。若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制作等自身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则我行有权提前终止与服务商的合同,并同时保留追究服务商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餐饮配送要求:服务商所提供的配送服务人员必须是该机构登记在册的且身体健康,心理状况良好的骑手。确保配送范围能覆盖全省所有网点且配送及时快捷。若因服务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餐饮服务我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金额不少于当次所涉及员工费用。
4.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商应具备素质过硬的技术团队,能够提供技术接口与我集团“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系统进行对接,并充分利用其网络、软件技术优势以及运营服务经验,为我公司提供高效、便捷的用户预订、消费管控、对账结算等个性化技术运营服务,以满足合规消费需求。仅限于员工个人的餐饮类服务项目,(2)服务商应建立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机制,及时高效配合我公司解决订餐服务技术故障,保障服务安全、持续不间断(视技术问题难易程度,解决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且经我行2次提醒仍未解决的,视为违约,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进行处罚)。
5.保密要求:餐饮平台候选服务商应对与我公司的合作内容、业务数据、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所有信息和经声明的保密资料负永久保密义务,不得提供泄露上述内容予任何第三方(如因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而进行披露的除外),亦不得使用相关资料用于本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证明,授权服务商需提供第三方平台直接授权证明。以上证明如需使用关联企业的相关资源,应取得关联企业的授权,以确保授权有效。
2、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央企或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过餐饮平台服务案例(客户为2022年国资委管理央企名录及2022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中包含的中央企业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金融行业公司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且案例内容中必须同时包含外卖、到店两种服务模式;
3、有丰富的餐饮电子商务运作经验和业务资源,财务状况良好,所属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量规模及送餐服务范围能够覆盖北京全域并且订餐服务无起订数量、起订金额等门槛限制条件,可7*24小时随时为公司员工提供外卖、到店订餐服务保障。
4、公司成立不小于3年;
5、有固定营业场所;
6、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8、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供应商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11、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12、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四、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1日18: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