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人民币约70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限价7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总价限价或相应分项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项限价 |
第一项 |
南通港集团“十五五”发展规划报告 |
40万元 |
第二项 |
南通港口集团“十五五”发展规划报告 |
30万元 |
合计 |
70万元 |
采购范围:采购范围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提供咨询服务,研究对象包括集团层面及下属各企业,采购人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完成后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水运规划研究类或港口企业战略规划研究类业绩的(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该合同任意结算周期内的结算费用发票);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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