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 镇海区南一西路及其支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2504-330211-04-01-453393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0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000万元。建设规模:南一路段西至庄桥河,东起九龙大道,全长约1700m,规划标准横断面24m,双向四车道,管线随路配建,用地面积约68.7亩。其支路北至规划路,南起盛兴路,全长约780米,规划标准横断面20m,双向两车道,管线随路配建,总用地面积约23.6亩。建设地点:工程位于九龙湖镇及骆驼街道交界处。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198.6736 万元。2.3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优化)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成果满足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深度。 |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镇海区南一西路及其支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504-330211-04-01-453393 ,建设资金来 自 专项债资金及公司自筹资金 ,建设单位为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开兴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70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000万元。建设规模:南一路段西至庄桥河,东起九龙大道,全长约1700m,规划标准横断面24m,双向四车道,管线随路配建,用地面积约68.7亩。其支路北至规划路,南起盛兴路,全长约780米,规划标准横断面20m,双向两车道,管线随路配建,总用地面积约23.6亩。建设地点:工程位于九龙湖镇及骆驼街道交界处。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198.6736 万元。2.3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优化)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成果满足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深度。 | ||
招标规模: | 项目位于九龙湖镇及骆驼街道交界处,南一路段西至庄桥河,东起九龙大道,全长约1700米,规划标准横断面24m,双向四车道,管线随路配建,用地面积约68.7亩。其支路北至规划路,南起盛兴路,全长约780米,规划标准横断面20m,双向两车道,管线随路配建,总用地面积约23.6亩。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镇海区南一西路及其支路工程(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10270025419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4,73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和③资质或①和④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缴纳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类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三)其他: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6-27至2025-07-16,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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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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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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