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编制《2025年度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简介
2.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编制《2025年度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
2.2 采购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
2.3 (请登录)
2.4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1包,按照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文件《关于区域内各煤矿企业按期完成2025年度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办通知》(屯自然资发〔2025〕12号)文件内容中第四项工作要求,应急处置项目按照本矿编制的实施方案要立即开工建设,三月底前各矿要提交年度实施方案并务必开工建设一批治理恢复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我局将不定期对各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义务不积极、治理恢复工作推进不力、未按通知要求完成治理恢复工作的企业,将列入异常名录,对企业责任人追责问责。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2025年度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专家评审并上报辖区自然资源局备案,同时配合甲方完成集团公司内部相关工作要求。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省主管部门及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和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设计及勘查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工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品销执照、暂扣或者品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6月27日14时00分起至2025年6月30日1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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