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滨河东区永兴南路项目已由神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神行批字【2025】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神木市滨河东区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神木市永兴街道办事处泥河村(京师学校南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神木市永兴街道办事处泥河村(京师学校南侧)西起滨河东路东至石店路,全长439.1米,路面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21米主车道,两侧各4.5米人行道。同期建设雨水、污水、给水、通信、电力、绿化等附属工程预留燃气、热力管位;
2.3项目投资总额:14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556400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神木市滨河东区永兴南路项目;标段编号:E6108003536kv7a42yno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项目招标永兴南路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详细以图纸和财政局备案预算为主),全线总长439.1米,本次施工标段估算价为855.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神木市滨河东区永兴南路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神木市滨河东区永兴南路项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6-26 18:00起至2025-07-01 18:00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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