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7,370.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内部分破损地面及围墙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7,370.0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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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内部分破损地面及围墙维修项目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7,370.0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内部分破损地面及围墙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内部分破损地面及围墙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技术负责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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