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描述: |
工程整治范围为奉贤区青村镇解放村 31 条段河道,河道整治总长度为 12.12 千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疏浚 73833.76立方米,土方开挖 18976.41 立方米,土方回填 2457.01 立方米;新建护岸 23301.34 米;新建人行桥(13×2.5 米)7 座,人行(14×2.5 米)1 座;桥梁(13×6.8 米)1 座;新建绿化 88644.70平方米(其中堤顶绿化 3346.26 平方米、斜坡绿化 78559.21 平方米、水生植物 6739.23 平方米);漂浮湿地 764.40 平方米、曝气机 10 套、沉水植物 11219.00 平方米、浮叶植物 150.00 平方米、生态围隔 107.80 米、水生动物 235.10 千克;排水口改造61 座;水桥 76 座;硬质场地拆除 790.00 平方米等。工程等别为Ⅲ等,镇级及以上河道为 3 级水工建筑物,村级河道为 4 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围堰等建筑物为 5级水工建筑物。 |
工程总投资: |
4602.12万元人民币 |
本期投资额: |
4602.12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4343750.00元人民币(3434.375万元) |
建设周期: |
390天 |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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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资质条件的成员;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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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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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02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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