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连云港智慧停车巡检人员外包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 江苏云质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
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智慧停车巡检人员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智慧停车巡检人员外包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智慧停车巡检人员外包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
停期内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
7投标人自2022年5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劳务外包或
服务外包类似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
为准,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金额、
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
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
间的期间。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
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5 08:30到2025-07-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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