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 2025 年-2027 年新平雪茄烟产业园数据采集服务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 2025 年-2027 年新平雪茄烟产业园数据采集服务项目 。
2.2 招标范围:以雪茄烟叶生产阶段为时间节点,在不同生产阶段采集相应的生产数据,包括育苗阶段、大田生产阶段、晾制阶段和发酵阶段气象数据、生产影像、生产作业情况和生产基本信息等数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计划金额:项目计划总金额 98.10 万元(含税)。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三年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 96.66 万元。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一签三年,供应商一年一评价,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
2.6 服务地点:玉溪市烟草公司及新平县“泰山新平雪茄烟产业园”。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审核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若为云南省注册登记的分公司参与投标,提供具备满足企业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针对该企业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4、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5、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6、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资料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每天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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