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入围2名供应商。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5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
报价要求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分公司日常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
安吉县分公司邮政网点大厅内的落地宣传展板、文明标语、灯箱牌、上墙标语、大厅氛围营造的广告设计制作等,以及县分公司宣传橱窗、文化走廊、党建活动室内容设计制作等 |
2年 |
50 |
≤100% |
备注:1.供应商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合同周期2年,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三)*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非 off)报价,应答报价须≤100%,即在采购人给出的基准单价(详见“采购清单基准单价附件”)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率(非 off)。[例:最后报价为 90%,若成交,今后结算价=基准单价×成交折扣(90%),换算后的结算金额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只舍不入]。
(四)“采购清单基准单价附件”中存在的内容,今后结算按成交价格计算,无成交价格部分(合同目录外材料)双方另行协商后结算(最终成交价换算的统一折扣率不得高于成交统一折扣率),经双方确认后实施,具体见附件:广告制作(合同目录外材料)询价价格确认及结算表。
(五)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维护保修费、设备使用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六)交货时间:①投标供应商应收到采购人需求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图文设计(具体时限视采购需求实际而定),并将设计成果交付采购人验收。②设计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宣传品样稿提供给甲方。③宣传品样稿经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印制、安装宣传品,印制安装完成的宣传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七)交货地址:安吉县分公司(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位置为准)。
(八)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技术规范书。
(九)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分公司。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周期等主要内容,同时需提供发票复印件等结算证明)。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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